河北省农村土地承包条例/第四章 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保护第三十条有效土地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收回和调整承包地。地方法规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