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农村土地承包条例/第三章 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第二十九条有效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及有关文件、文本、资料等进行归档并妥善保管。地方法规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三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