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条例/第四章 项目实施第十九条有效政府投资项目应当严格按照批准的设计、概算建设。建设中因技术、经济等原因必须变更设计,调整项目概算总投资的,由设计单位提出,经建设单位组织相关部门论证审查后,报原审批部门审批。地方法规 · 贵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