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条例/第三章 投资计划第十六条有效财政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依据投资年度计划、财政年度预算安排和有关规定,按照项目建设进度向建设单位拨付建设资金。地方法规 · 贵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