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城市排水管理条例/第三章 城市污水处理第二十二条有效城市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的运营单位应当建立安全生产制度,编制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城市污水集中处理设施运营单位的应急预案应当向市城市排水主管部门和市环保主管部门备案。地方法规 · 太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0年5月1日第二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