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城市排水管理条例/第三章 城市污水处理第十七条有效城市污水集中处理推行特许经营。市城市排水主管部门根据市人民政府的授权,可以采取招标、有偿转让、委托的方式选择特许经营者,与特许经营者签订特许经营合同。地方法规 · 太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0年5月1日第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