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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内法规法规部门文件关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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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办法

第十条

已废止

赡养人应当在生活上照料老年人,对患病或者生活不能自理的老年人,应当承担护理的责任。

赡养人亲自履行照料义务有困难的,可以请人代为履行,并支付所需费用。

地方法规 ·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1年10月1日

第九条回到全文第十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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