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条

有效

城市总体规划修改时,应当先进行山体保护专题论证,并将山体保护规划纳入核心内容。

其他专项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涉及山体保护的,应当与山体保护专项规划相衔接。

地方法规 · 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