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轨道交通条例/第二章 规划与建设第十七条有效轨道交通工程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活动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的规定。地方法规 · 南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