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湿地保护条例第十三条已修改湿地自然保护区及其管理机构的设立和职责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地方法规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0年10月1日第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