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及摊贩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已废止食品摊贩应当遵守城乡环境管理等相关规定,不得影响道路通畅、交通安全、居民正常生活。监督管理地方法规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3月1日第二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