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非耕地开发管理条例第十一条已废止非耕地使用权发包、出让、出租后,有权属争议的,由有关行政执法部门予以处理。地方法规 · 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十条回到全文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