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六条

有效

法律援助一般采取下列方式:

(一)法律咨询、代拟法律文书;

(二)刑事辩护、刑事代理;

(三)民事、行政诉讼代理;

(四)行政复议代理,劳动、人事争议仲裁代理和其他非诉讼法律事务代理;

(五)公证和司法鉴定;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法律援助形式。

地方法规 · 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