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太阳岛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第三章 资源和环境保护第二十三条已废止风景名胜区内应当控制利用风景名胜资源从事经营服务网点的数量。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应当会同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风景名胜区内的经营服务网点进行统一规划。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按照统一规划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审批。地方法规 · 哈尔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6年8月1日第二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