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3

Repealed

风景名胜区内应当控制利用风景名胜资源从事经营服务网点的数量。

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应当会同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风景名胜区内的经营服务网点进行统一规划。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按照统一规划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审批。

Local Regulations · 哈尔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August 1, 2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