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条

有效

县级以上气象主管部门所属的气象台站对可能影响当地的大风、寒潮、霜冻、冰雹和暴雨(雪)等灾害性天气,应当及时报告当地人民政府,通报有关部门,并提出防灾、抗灾建议。

地方法规 ·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1998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