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气象条例/第三章 气象预报与警报第十一条有效公开向社会播发、刊登气象预报和灾害性天气警报,必须使用当地气象主管部门所属的气象台站直接提供的适时气象信息,并标明发布台站的名称和发布时间。地方法规 ·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1998年9月29日第十条回到全文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