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芜市城市市容管理条例/第六章 监督管理第五十三条已废止建立综合行政执法机构与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制度。公安机关应当依法打击妨碍城市市容管理执法和暴力抗法行为。检察机关和审判机关应当加强法律指导,及时受理、审理涉及城市市容管理执法的案件。地方法规 · 莱芜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5月1日第五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五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