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五条

已废止

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和个体经营者,应当保持回收场所整洁,对存储场所采取围挡、遮盖等措施,不得乱堆乱放或者焚烧废旧物品。

地方法规 · 莱芜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5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