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芜市城市市容管理条例/第三章 城市道路容貌管理第二十三条已废止城市既有架空管线应当逐步有序迁至地下综合管廊,尚未建设地下综合管廊的区域,采取埋地敷设的方式;不具备埋设入地条件的,应当采取安全防护和隐蔽措施。地方法规 · 莱芜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5月1日第二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