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条

已废止

封闭临街建(构)筑物的阳台、平台、外走廊的,不得超出原建筑物设计外沿,外形、规格、色彩等应当符合城市容貌标准。

地方法规 · 莱芜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5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