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技术市场条例/第五章 法律责任第三十三条已修改当事人对有关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地方法规 · 武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5年7月15日第三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