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条例/第四章 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第三十六条有效承包方可以自行流转,也可以委托流转。承包方委托流转的,应当由承包方出具签名或者盖章的流转委托书,载明委托的事项、权限、期限及流转费支付方式等。未经承包方书面委托,任何组织和个人以承包方名义与流转受让方签订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无效。地方法规 ·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