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条例/第二章 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确立第十九条有效承包合同和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是承包方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法律凭证,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扣留或者擅自更改。承包合同、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示范文本由省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国家标准统一制定。地方法规 ·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