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条例/第二章 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确立第十八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向承包方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并登记造册,确认土地承包经营权。地方法规 ·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