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经济特区村民住宅建设用地管理条例第五条已废止特区村民的住宅建设,必须符合特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和乡村建设详细规划。鼓励兴建城市型、楼房化的集体公寓和住宅小区。地方法规 · 汕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1997年5月29日第四条回到全文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