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市城乡规划条例/第二章 城乡规划的制定和修改第十二条有效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应当结合自然地形、交通路网以及基层社区界限等因素,划定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单元。编制和修改控制性详细规划,应当以管理单元为基本单位;确需小于一个管理单元的,不得小于一个完整的街区,街区应当以城市、镇道路或者自然地形为边界。地方法规 · 台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