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条

有效

教育督导人员进行教育督导时,应当依法履行职务,遵守督导纪律,廉洁奉公,不直接处理问题。教育督导人员与被督导单位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地方法规 · 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