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九条有效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尊重市容环境卫生作业人员的劳动,不得妨碍、阻挠市容环境卫生作业人员正常作业。鼓励单位和个人为市容环境卫生作业人员提供便利。地方法规 · 台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八条回到全文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