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条

已废止

禁止生产、组装、改装、销售污染物排放标准不符合国家现阶段实施标准的机动车。

新购机动车应当符合本市注册登记执行的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标准。

地方法规 · 长沙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