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二章 预防与控制第八条已废止禁止生产、组装、改装、销售污染物排放标准不符合国家现阶段实施标准的机动车。新购机动车应当符合本市注册登记执行的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标准。地方法规 · 长沙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