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二章 预防与控制第十五条已废止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城市公共客运和道路运输运营单位应当逐步更新不符合国家现阶段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机动车。地方法规 · 长沙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