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房地产中介服务管理办法/第二章 中介服务机构和人员第八条已修改从事房地产中介服务的企业法人设立房地产中介服务分支机构的,其分支机构应当有不少于20平方米的固定服务场所,并有2名以上注册房地产经纪人,或者1名注册房地产经纪人和2名以上注册的房地产经纪人协理。地方法规 · 海口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