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土地登记条例/第四章 变更登记第二十条已废止土地权利人依法改变土地用途的,应当在土地用途变化之日起15日内,持土地使用证和土地用途变更批准文件申请变更登记。地方法规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