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土地登记条例/第四章 变更登记第二十一条已废止土地权利人名称、地址变更的,应当在发生变更之日起15日内,持相关资料申请变更登记。地方法规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