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土地登记条例/第四章 变更登记第十八条已废止变更登记是对已经登记的土地所有权、使用权和土地他项权利及相关内容发生变更后进行的登记。地方法规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