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肃北蒙古族自治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第三章 传承与传播第二十三条有效自治县人民政府设立的收藏、研究机构及文化机构对本行政区域内具有代表性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料和实物进行收购时,应当遵循自愿、公平协商定价原则。地方法规 · 肃北蒙古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二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