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肃北蒙古族自治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第三章 传承与传播第二十条有效鼓励文化艺术研究机构和个人,依法从事非物质文化遗产调查、收集、整理和研究,并对其成果给予保护。地方法规 · 肃北蒙古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