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四章 道路通行规定第四十一条已修改驾驶渣土运输车、水泥搅拌车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按照规定悬挂车辆号牌、喷涂放大号牌,保持车辆号牌和放大号牌清晰、完整,不得故意遮挡、污损;(二)按照公安交管部门指定的运输路线和时间行驶;(三)严禁超高、超载、超速;(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行为。运输单位应当加强对渣土运输车、水泥搅拌车及其驾驶人的管理,落实交通安全责任制。地方法规 · 武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4年9月1日第四十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