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41

Amended

驾驶渣土运输车、水泥搅拌车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按照规定悬挂车辆号牌、喷涂放大号牌,保持车辆号牌和放大号牌清晰、完整,不得故意遮挡、污损;

(二)按照公安交管部门指定的运输路线和时间行驶;

(三)严禁超高、超载、超速;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行为。

运输单位应当加强对渣土运输车、水泥搅拌车及其驾驶人的管理,落实交通安全责任制。

Local Regulations · 武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September 1, 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