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三章 道路通行条件第三十条已修改鼓励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向社会开放其所属停车场,供社会车辆错时停放。具体办法由市人民政府另行制定。地方法规 · 武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4年9月1日第二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