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文物保护点保护条例第十七条有效在古文化遗址、古墓葬和地下、水下文物埋藏区等文物保护点的保护范围内进行工程建设的,建设单位应当在工程建设项目选址确定之前,申请文物行政部门组织进行地下文物勘探。地方法规 · 宁波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