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文物保护点保护条例第十五条有效迁移、修缮文物保护点应当遵循不改变文物原状原则,不得损毁、改变文物保护点主体结构及其附属文物。地方法规 · 宁波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