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九条

已修改

出租汽车企业在保证服务质量方面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承担经营风险和服务质量责任;

(二)保障员工合法权益,实行收费公开制度;

(三)加强驾驶员管理,定期开展教育、培训、考核;

(四)组织实施运营计划和服务质量管理考核;

(五)履行社会责任,执行应急任务;

(六)组织安全运营和隐患排查;

(七)其他应当承担的责任。

地方法规 · 兰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