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历史文化建筑保护条例/第五章 法律责任第三十九条有效违反本条例规定,在历史文化建筑上设置广告标牌、条幅、电子显示屏等严重影响历史文化建筑外观的外部设施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以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地方法规 · 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八条回到全文第四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