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宾满族自治县清永陵保护管理条例第九条有效拍摄电影、电视、专业录像和专业摄影,需要拍录文物场景和文物,都应具有国家文物行政管理部门的批准文件,在清永陵文物保护管理人员的监督下进行。地方法规 · 新宾满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03年6月1日第八条回到全文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