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藏族自治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条例/第五章 奖励与处罚第二十一条已废止经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考核,没有达到规定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的地区或者单位,由县级以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给予通报批评,并可以建议主管部门给予主要领导、主管领导和直接责任人行政处分。地方法规 · 海南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二十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