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条例/第二章 招标和投标第八条有效招标人委托招标的,应当委托具备法定资质条件的招标代理机构代理。招标人不得与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益。地方法规 ·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