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条例/第二章 招标和投标第九条有效招标代理机构不得接受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代理和投标咨询业务;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得转让招标代理业务。地方法规 ·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八条回到全文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