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条例/第四章 监督第二十九条有效投标人认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有权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可以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应当根据各自的职责,按照规定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并将结果告知投诉人。地方法规 ·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三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