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甘南藏族自治州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八条有效自治州鼓励支持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参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传播工作,并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组织和个人予以表彰和奖励。地方法规 · 甘南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